圣经中所写下的一切,都是天主所愿意写下的。我们现有的圣经,都是天主借圣神的工作(默感)而写成的;即是说,全部圣经,由创世纪至默示录,都是在默感之下写成的,毫无例外。对于这本书或那本书,这句话,对我们是否留有印象,无关重要;至于这一段与那一段彼此的关联,我们是否明了,也无关重要。这些书和段落既然是圣经原有的一部分,那么,便都都由圣神所默感的,是天主的作品。或者,只有天主才会真正知道,为什么某一段落记载在圣经里。说某段经文是默感的,并不是指这段经文可以使我们振奋,而是说:天主的旨意这段经文保留下来,作他写下的圣言的一部分。
天主并不是单独工作,而是用人写作。在全部圣经来形成的过程中,是人在工作,如真正的作家一样。天主用这些人写作,并非好象用录音机或普通的工具一样;他们的人力和 天赋,无论是上、中、下,都尽力加以运用。这些作者在圣神的默感之下,将天主所要的一切,并只将天主所要的一切,笔之与书。
至现在为止,由我们上述所学过的,可以清楚看出,每部经书都有它自己形成的历史。在普通的情况之下,如果说一部书是一个作者所写成的,未免太简单了。圣经中有许多书开始时,只是一些传述的事件,在笔之于书以前,保存在选民的生活传授中不知经过了多久,开始是些小集子。如法律集、演讲集、故事集、事件记录等;这些集子以后聚集在一起,加以增订,加以编辑,形成了传授到我我们手中的经书。我们可以说;圣神时时临在于每一本书由开始而终的形成过程中。不过,为解释天主的启示教义宪章,只是说:圣经默感是关系到圣经各部分的实际作者,已足够了。
默感的主要效果是什么:其主要效果是:圣经中包括了为我们的得救所需要的写于文字的真理。这句话在梵二大会上辩论了多时。首先,这句话提到我们所需要的“写于文字”的真理,大会教长们不想暗示:圣经不包括我们为得救所需的一切真理。所以这一问题尚有讨论的余地。
圣经中所坚定的、无错误地、教训我们的真理,“是为我们的得救”所需要的真理。默感就是保证圣经毫无错误地传授给我们真理,而这真理写在圣经里是为了我们的需要,以达致与天主合一。所以旧赎是圣经的目标,圣经中所包括的真理只能以此目标作衡量,不能以别的目标。
“真理”在此应以广义的意义来了解,它包括观念,包括道德原则,还 其他许多事。真理可以引起情感的词句来作表达;也可以以一段美妙的词句来表达;或者也可以以单调乏味的词句来表示。真理也包括一些为我们了解天主的话所需要的历史材料,和她真正的历史事实(这当然不是指某一确切的日期和时代)。我们常应该记住:圣经的默感所保证的真理,只是与我们为得救的需要有关。
圣神并不默感圣经的作者供给我们一些与我们的得救无关重要的真理。圣神并不默感圣经作者,为使我们成为历史学家、地理学家、或动植物专家、进化论专家。我们有天赋的理智,我们自己可以研究和找出这些问题的答案。圣经因为是圣神所默感的,只毫无错误地、坚定地以文学教导我们,为使我们与我们的天父结合所需要的一切。对此目标所不必要的事物,并不保证免于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