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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许之地
[ 2008-7-14 6:11:00 | By: 杨帆远航 ]
 

圣咏94

这篇祈祷文的言词虽然有些严峻,但作者坚决深信上主是受压迫者的保护者。本篇圣咏对上主虽然没有应用“君王”的头衔,但写下了上主为王的职务;他是选民的裁判者和保护者。上主坚决主持正义的法律,并为那些受不义和恶人压迫的人实行报复。

本篇题旨:描述选民由旷野的生活至定居恩许之地的生活。

第一篇旷野的生活

本篇题旨:描述旷野生活的两种解释。

天主的选民虽然有盟约法律作他们生活的标准,但法律并没有清楚的指定一种领导的方式,也没有指示选民应有何种形式的组织;所以,无论是在领导方面,或在组织方面,选民经历了几个不同的阶段,是不足为奇的。我们至少可以举出四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采取在旷野中游牧的部落方式;第二个阶段是由旷野定居于客纳罕的民长时代;第三个阶段是君王时代;第四个阶段是充军回国后,选民在司祭的组织下,集中于耶路撒冷圣殿时代。

选民对这些领导和组织形式的评价,从没有一致的意见。这四种主要的社会结构,对每一种都有一批人赞成,一批人反对。有些人主张:在旷野的生活方式,最能表达天主的旨意;另有些人则认为这种生活方式是原始的,是落后的。同样的情形,也发生在选民所经历的其他三种社会形式之中。在本篇内,我们将讨论旷野生活的一些主要特色,并引用两段经文,以说明对旷野生活方式所采取的赞成和反对的立场。

亚巴郎和其他圣祖,甚至连在梅瑟领导之下的各支派(部落),都度半游牧民族式的生活。游牧民族完全生活在旷野里,通常以养骆驼维持生活;半游牧民族以养绵羊和山羊谋生,所以不能生活在深山旷野里,而生活在旷野的边缘,那里的土地不宜于耕种,但为牧放小牲畜却很适宜。半游牧民族应时常准备迁移,需要时移至较好的牧场。因此,他们应住在帐幕里,应随时携带一切应用之物,易于搬迁。

选民在出埃及,在西乃山订立盟约之后,即度这种生活,历几十年之久。他们由家族而组成支派,属于梅瑟的总领导之下。每一个家族都有其领导人(长老),每一支派也有其领导人。这些家族和支派的领袖便组成了他们的机构权威,他们的任务尤其在于执政法律,运用法律。

在你要读的一段出谷纪的经文里,可以发现到积极拥护这种组织和领导方式的声明。圣经的作者主张旷野的生活方式是理想的方式,虽然多少有点修正。他反对过于集中权利,因为这只适于君王政体;但他同时指出:梅瑟不但只选出家族和支派的长老,而且也“从全以色列人中选拔了有才能的人”,不论他们是长老与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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