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题旨:描述有关一切私有权和维持生活尊严的法律的理想。
天主的法律具有高尚的理想,是所有选民遵循的指南。最重要的特色之一,有如申15:4所记:「在你中间不会有穷人……」。法律要求人内心的服从;内心的服从不能加以规定,如果一个人想要逃避法律,他常寻找一些方法,来逃避法律所要求的慷慨大方。因而我们看到法律常在保障穷人的正义和平等。
上主的美好法律保护所有的人基本权利,其中包括私有权的权利和工作的权利。这两个权利保障人的自由,但这两个权利能被滥用,就是说一个人能成为这两者的奴隶。为防止这样的事情发生,法律许可满足过路人的需要,以限制私有权(申23:25——26),并以安息日的命令,防止人成为工作的奴隶(出20:8——11;申5:13——15)。法律提醒人,人不是只为生产、为工作,而是工作完成了,要休息。法律还提醒我们,土地私有权是天主给人的恩赐,人应重视。天主命令人管理土地,但没有命令人滥用。土地也有其权利。